為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,并建立健全市各級河長責任機制,提高思想認識,認真履行職責,切實負起責任。根據水利部《水利部河長辦關于加強河湖長體系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現將我市縣級、鄉(鎮)級河長名單進行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。
密山市河長制辦公室
2021年8月26日